遗产继承
问:遗赠和遗嘱有什么区别
答:遗赠和遗嘱有什么区别(1)两者的受让主体不同。遗赠受领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之内的人。(2)两者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不同。遗赠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而遗嘱继承人不但享有接受遗产的权利,同时还需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3)接受和放弃的方式
问:遗赠的法律条件是什么?
答:遗赠的法律条件1.遗赠人具有遗嘱能力;公民只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才有遗嘱能力,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才有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遗嘱能力,他们所立的遗嘱无效。遗赠人有无遗嘱能力应以设立遗嘱时为准,如果设立遗嘱时有遗嘱能力其后又丧失,并不影响遗嘱的效力;但如果设立遗嘱时是未
问:遗赠和遗嘱哪个优先
答:遗赠和遗嘱的优先顺序通常是遗赠优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同时存在遗嘱、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和遗赠。如果遗嘱和遗赠的内容没有抵触,遗产将分别按照遗嘱和遗赠处理;如果有抵触,则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遗赠和遗嘱一般是遗赠优先。根据相关法律规
问:遗赠扶养协议是什么
答:遗赠扶养协议是什么遗赠扶养协议是指自然人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签订的,受遗赠人承担将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在遗赠人死后可以依法受遗赠其遗产的一种双方协议。这种协议通常用于解决老年人或其他需要照顾的人的生活和遗产问题。在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时,双方需要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nbs
问:遗赠有效期是多久?
答:遗赠有效期是60天1、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问:不是直系亲属能赠与吗
答:不是直系亲属能赠与吗1、不是直系亲属能赠与。赠与是没有限制对象的,只要是基于自愿的意思赠与的,且不侵害他人合法利益、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赠与即是有效的,无论是不是直系亲属都能作为赠与人或者赠与的对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
问:受遗赠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答:受遗赠人的权利与义务1.表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权利。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受遗赠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丧失受遗赠权。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丧失受遗赠权及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开始
问:夫妻一方赠与非婚生子女的财产是否可以追回?
答:夫妻一方赠与非婚生子女的财产可以追回,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则其无权单方赠与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离婚共
问:怎么样判定赠与还是借贷
答:怎么样判定赠与还是借贷法院判定赠与与借贷的方式是:赠与一般需要明确具体或经过相关手续,不能证明是赠与的一般都为借贷。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借贷是指一方借款后需要偿还的行为。《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
问:遗赠的房产怎么过户
答:遗赠的房产怎么过户遗赠房产过户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办理死亡证明:首先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并办理死亡证明。办理继承权公证:继承人需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
问:遗赠书写格式 遗赠范本怎么写?
答:甲方(遗赠人):XXX(写明姓名、住址)乙方(受赠人):XXX(写明姓名、住址)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所有的某某某(写明遗赠财产的其本情况),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二、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某某元,医
问: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答: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继承与遗赠的主要区别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遗嘱继承人与受遗赠人的范围不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而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国家或集体单位。(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未明确表示放弃的,即
问:赠与的房子再次买卖需要交什么税
答:赠与的房子再次买卖需要交什么税1、赠与房产再次买卖时,需要缴纳的税费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契税以及可能涉及的印花税等。还可能包括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这些税费的具体金额和是否需要缴纳取决于当地的税法规定。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受赠人再次转让赠与的房产时,需要按照财
问:丧失继承权的情况有哪些
答:丧失继承权的情况有哪些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否既遂,也无论杀害动机为何均丧失对于被继承人本人的继承权;另外,该继承人仅丧失其所所害之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是丧失被继承人以外之第三人的继承权。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要求杀害的目的必须是争夺遗产;与(一)
问:怎样认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答:怎样认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
问:什么是代位继承?
答:什么是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本应由继承人继承的遗产,由已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的法律制度,又称间接继承。什么是代位继承?1、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本应由继承人继承的遗产,由已死亡子女的
问:什么是转继承_转继承的条件和特征
答:什么是转继承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转继承的特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
问:转继承适用的范围
答:转继承适用的范围1、根据继承人继承财产的方式,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2、转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继承的方式有哪些1、法定继承又称“无遗嘱继
问:房产继承纠纷起诉流程
答:房产继承纠纷起诉流程房产继承纠纷的起诉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1、准备起诉材料:包括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产证明(如房产证、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亲属关系证明、遗嘱(如果存在)等。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通常,应向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问:房产继承诉讼时效是多久
答:房产继承诉讼时效是3年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3年。继承权诉讼时效期限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这就是说,继承人一旦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就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并且在知道自己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两年内必须行使,否则就将失去法律的保护。但在出现法定事由时,3年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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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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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张玉发律师20多年的刑事案件职业经验,除刑事案件外张玉发律师还代理各类买卖合同、借贷合同、运输合同、承揽合同等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帮助企业成功追回大量借款、工程款、货款等款项,维护了企业的经济利益。张律师专长领域:1、刑事辩护(疑难重大刑事犯罪、取保候审、罪轻辩护、无罪辩护)2、公司法律师事务(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及企业专项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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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夏春成律师承办各种职务犯罪案件,各类公司、企业高管犯罪案件,以及走私、毒品类案件,强奸、杀人等各类重大、复杂、疑难刑事案件。夏律师专长领域:1、刑事辩护(疑难重大刑事犯罪、取保候审、罪轻辩护、无罪辩护)2、合同纠纷,财产分割,离婚纠纷(其他民事诉讼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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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高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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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刘高军个人简介上海煊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副主任律师上海律师协会会员上海煊宏律师事务所律师专业领域专业领域:长期专注刑事辩护、再审案件、房地产、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等领域。执业初衷从最初的养家糊口,到后来的安身立命,再到现在的承载梦想,我经历了一个从青涩的实习律师,到忙碌的职业律师,再到一个谋求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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