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法制 · 法律咨询 · 共创和谐社会
在线客服系统
首页 > 法律问答 > 遗产继承 > 继承人继承纠纷

怎样认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怎样认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由人民法院认定并判决,怎样认定继承人的上述行为呢?

 

一、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只要是为继承财产而实施了故意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丧夫其继承权;

 

三、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应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多方面认定;对被继承人虐待情节严重,不论其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都将丧失继承权;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事后经教育确有悔改表现,并且得到被继承、被遗弃人的谅解、宽恕,不丧失继承权;

 

四、继承人篡改、伪造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

 

 

煊律网 · 为您提供定制法律解决方案

煊律网 · 一个可以在线免费法律咨询的平台

煊律网 · 一个24H律师咨询免费平台

煊律网 · 全国客服热线:400-9918829

煊律网 · 刑事诉讼经验丰富,民事诉讼,离婚纠纷,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等

 


相关问题解答
老人过世房产怎样过户

老人过世房产怎样过户老人过世房产怎样过户当老人去世后,房产的过户手续便显得尤为重要。1.对于老人过世后的房产过户,首先要明确的是房产是否有其他共有人,以及老人的子女数量。根据不同情况,过户手续有所不同。(1)若房产无其他共有人且仅有一名子女,那么该子女只需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并持公证书办理过户登

退还彩礼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退还彩礼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关于彩礼返还的相关法规条款如下:在符合以下三种特殊情形时,支付彩礼的一方可依法要求对方退还彩礼:(1)婚姻登记尚未完成;(2)尽管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男女双方并未共同生活;(3)为支付彩礼而导致家庭经济状况极度困窘的支付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子女不赡养父母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子女不赡养父母的法律后果有哪些一、子女不赡养父母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当子女未能承担起孝顺父母的责任时,通常会面临以下几种法律责任:首先,就民事层面而言,父母有权寻求法律途径,强制无视赡养义务的子女支付相应的赡养费用;其次,犯罪行为方面,若存在针对年长、年少、病患或其他缺乏独立生活

丧失继承权的情况有哪些

丧失继承权的情况有哪些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否既遂,也无论杀害动机为何均丧失对于被继承人本人的继承权;另外,该继承人仅丧失其所所害之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是丧失被继承人以外之第三人的继承权。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要求杀害的目的必须是争夺遗产;与(一)

怎样认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怎样认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

什么是代位继承?

什么是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本应由继承人继承的遗产,由已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的法律制度,又称间接继承。什么是代位继承?1、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本应由继承人继承的遗产,由已死亡子女的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比例是什么?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比例通常遵循以下原则:1.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的分配比例: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如配偶、子女、父母等)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2.特殊情况下的分配调整: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遗产。如果继承人尽了对被继承人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

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原则

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有如下原则:一、协议分配优先的原则;二、保护胎儿继承权的原则;三、互谅互让、协商分割原则;四、物尽其用的原则;五、照顾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原则;六、其他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

遵纪守法 打造品牌平台
诚信经营 塑造口碑形象
为民服务 组建法律援助
勤学苦研 学法护法普法

首页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