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拆迁分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拆迁分房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后拆迁分得的房屋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也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
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拆迁后安置的房屋如果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另一方也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如果拆迁安置协议中明确约定房屋只归一方所有,并且这种约定没有违反法律规定,那么该房屋可能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拆迁补偿款是基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得的,那么这些补偿款通常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协商分割: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分割财产,只要达成一致协议,法律一般不干涉。
法院判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通常会考虑房屋来源、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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