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遗产有时效限制吗
继承遗产存在时效限制,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的时效。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此时,继承人的继承权一直存在,不存在时效限制,任何时候都可以要求分割遗产。
二是关于继承权受到侵害时的诉讼时效。如果继承人的继承权受到侵害,比如其他继承人侵占了应属于自己的遗产份额等,受侵害的继承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继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孙子是否能继承爷爷遗产
孙子在一定情况下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一是法定继承中的代位继承。如果孙子的父亲先于爷爷死亡,那么孙子可以代位继承其父亲有权继承的爷爷遗产份额。例如,爷爷有三个儿子,其中二儿子先去世,二儿子有一子,那么该孙子可代替其父亲继承爷爷遗产中属于其父应得的那部分。
二是遗嘱继承。爷爷可以通过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孙子为遗产继承人。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孙子就可以依据遗嘱继承爷爷的遗产。比如爷爷考虑到孙子一直悉心照料自己,便通过公证遗嘱的方式,将部分房产留给孙子。
若不存在上述两种情况,在法定继承中,孙子通常不属于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直接继承爷爷的遗产。
人死后的遗产怎么分
人死后遗产的分配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则,主要按以下情况处理:
若死者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应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遗产分配。遗嘱中明确指定了各继承人所应继承的财产份额和具体财产,相关继承人即可据此取得相应遗产。
若死者没有留下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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