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3名初中生杀害同学案宣判
1人无期1人12年,1人不予刑事处罚
2024年3月10日,河北邯郸发生一起3名初中生杀害同学并埋尸的恶性案件,该案经网络曝光后引发了全社会的关注。
2024年12月30日,该案迎来一审宣判:主犯张某某被判处无期徒刑;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马某某不予刑事处罚。
这个判决显然是大快人心!案发后社会上有多种传言,这次判决一股脑地公布了案件的细节。马某某不予刑事处罚,是因为他没有参与作案,没有参与分钱(被害者微信里的钱被张某某和李某分掉)。
但是很多网民对“马某某依法不予刑事处罚”表示不理解,因为他虽然没有参与作案,但是他完全可以向警方报警,但是他却没有这么做。这个疑问,还是留给法律界的朋友去点评吧。
这起恶性案件留给我们很多启示,被害人是留守儿童的身份引发了大量的关注。
霸凌者选中留守儿童施暴,最重要的原因是没有人替他(她)们出头。由于父母不在家,孩子被霸凌了也不敢在电话或者视频中跟父母讲,因为孩子知道讲了也没有用,反而可能会被父母训斥。
而恶魔般的孩子性格是怎样形成的,同样也留给人们很多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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