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等级1-10级是怎么划分的
第Ⅰ到第XI等级残疾细分如下:首先是第Ⅰ级残疾,其评定标准为器官缺失或其功能的完全丧失,并且无法由其他器官进行替代性补偿,同时需要特殊医疗依赖以维持生命体征,甚至出现了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能力的障碍;
一、伤残等级1-10级怎么划分
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规定,从一到十级伤残标准如下所示:
1、一级:指器官已彻底丢失或功能已完全丧失,其它器官无法替代补偿其功能,必须借助特殊医疗手段维持生命活动,或完全或绝大部分失去生活自理能力。
2、二级:指器官严重损坏或出现畸形,伴有严重的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必须依赖特殊医疗手段进行治疗,或大部分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3、三级:指器官严重损坏或出现畸形,伴有严重的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必须依赖特殊医疗手段进行治疗,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4、四级:指器官严重损坏或出现畸形,伴有严重的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必须依赖特殊医疗手段进行治疗,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5、五级:指器官大部分损坏或出现明显畸形,伴有较为严重的功能障碍或并发症,需要一般的医疗护理,但不影响日常生活自理能力。
6、六级:指器官大部分损坏或出现明显畸形,伴有中等程度的功能障碍或并发症,需要一般的医疗护理,但不影响日常生活自理能力。
7、七级:指器官大部分损坏或出现畸形,伴有轻度的功能障碍或并发症,需要一般的医疗护理,但不影响日常生活自理能力。
8、八级:指器官部分损坏,形态发生异常,伴有轻度的功能障碍,需要一般的医疗护理,但不影响日常生活自理能力。
9、九级:指器官部分损坏,形态发生异常,伴有轻度的功能障碍,无需医疗依赖或仅需一般的医疗护理,但不影响日常生活自理能力。
10、十级:指器官部分损坏,形态发生异常,无功能障碍,无需医疗依赖或仅需一般的医疗护理,但不影响日常生活自理能力。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二、新劳动法伤残十级的标准是什么
在对工伤等级进行判定时,评判10级伤残的标准主要围绕着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器官有部分损伤或缺陷,其形态发生了显著变化,但是不影响正常功能;或者虽然具有某些医疗依赖的症状,但无需依赖他人进行长期护理。
其中可能涉及到的具体情况包括:除了大拇指之外的任一手指的远端指间关节发生破裂,或者指间功能出现丧失。
同时,如果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中的任意一项,也可以被评定为10级伤残。
身体各个部位的骨折在愈合之后,如果没有留下任何功能障碍,同样可以被认定为10级伤残。
最后,如果患有职业性的皮肤疾病,且经过长时间治疗仍未痊愈,也可被视为10级伤残。
上海煊宏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定制法律解决方案
律师经验:刑事律师拥有刑事诉讼26年的丰富经验
全国客服热线:18916469285
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离婚纠纷,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经验丰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