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处理原则
犯罪记录封存
1、犯罪时不满18周岁,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除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封存。
犯罪的时候不满18岁,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法庭生效判决后,对犯罪记录寓意封存。
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应当对相关记录予以封存。
2、犯罪记录被封存后,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是司法机关为了办案需要或者有骨干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就是说,这里的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并不是完全的封存,还是可以查询到的。但是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3、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如果发现漏罪或者新罪,且漏罪或新罪与封存记录上的罪数并罚后决定执行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对其犯罪记录接触封存。
附条件不起诉
1、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但是有悔罪表现的,检察院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2、检察院在做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被害人未成年人的,还应当听取被害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检察院决定腹痛案件不起诉有异议的,检察院应当作出起诉决定。
考验期
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为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从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之日起计算。
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
(1)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4)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
考验后的处理
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
(1)实施新的犯罪;
(2)发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犯罪需要追诉的;
(3)违反治安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多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
(4)违反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多次违反考察机关有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管理规定的。
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没有上述情形,考验期满,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考验期满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以前,检察院应当听取被害人的意见。
救济途径
被害人对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和不起诉的决定,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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