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律师:家暴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家庭暴力离婚后财产的分配:
一、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双方对个人财产的分割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由双方平分,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三、如果因家暴导致双方离婚的,家暴方作为过错方,可以少分夫妻的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家庭暴力离婚怎么分财产
1、一般要求。
法官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中,如果发现存在家庭暴力,法院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时,应当充分考虑家庭暴力因素。
2、财产利益受影响时的补偿与照顾。
在加害人自认或法院认定的家庭暴力案件中,受害人需要治疗的、因家庭暴力失去工作或者影响正常工作的,以及在财产利益方面受到不利影响的,在财产分割时应得到适当照顾。
3、受害人所作牺牲的补偿与照顾。
受害人向加害人提供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和资金支持,或支持加害人开拓事业而牺牲自己利益的,无论当初自愿与否,如果这种牺牲可能导致受害人离婚后生活和工作能力下降、收入减少、生活条件降低的,在财产分割时应当获得适当照顾。
4、精神损害赔偿。
家庭暴力受害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无论家庭暴力行为人是否已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法院均应当予以支持。
5、家务劳动的平等对待。
在家务劳动、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方面付出较多的当事人,在财产分割时可以适当予以照顾或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如果在离婚时没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并且在协议离婚时没有明确放弃这项请求,那么在办理离婚登记一年内,仍然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赔偿。如果对方不同意,受害方可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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