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冷静期还有吗?
离婚冷静期还有。为了降低国家平均离婚率,国家采用了离婚冷静期,夫妻双方对于离婚的事宜并没有协商好,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在三十日内都无法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如果存在诉讼离婚的情形是不能采用离婚冷静期的。
离婚冷静期是多长时间
冷静期是30日,离婚冷静期是指在婚姻登记机关受到离婚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如果三十日期满,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的,民政部门发离婚证,未申请的将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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