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生因黄谣多次自残、无奈休学!法院怎么判
4月23日,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发布一起涉未成年人典型案例。
13岁的初中女生刘某遭同年级男生王某编造含性暗示的侮辱性谣言,并在校内散布。刘某因此遭受了不明真相同学的议论和异样目光,承受着巨大的身心压力,罹患童年期情绪障碍,多次实施自杀、自残行为,家长无奈为其办理休学。
2023年底,刘某起诉王某及其监护人,主张名誉权侵权赔偿。
延庆法院审理后认为,同学关系是原告刘某最主要的社会关系,在这样的客观环境下,对于事发时刚满13周岁且正处于青春期的刘某而言,与其有关的黄谣在同学中传播,对她必然会产生声誉毁损、评价降低的负面效果,故认定王某的行为已对刘某构成名誉权侵害,最终判决王某的监护人赔偿刘某医疗费、交通费、补课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人民币9162.98元。
一审判决作出后,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刘某经心理疏导后重新返回校园,并向承办法官邮寄感谢信。
被告方亦表示因判后寄语受到教育,于判决生效当日,向原告履行赔偿义务。
延庆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吕行菲表示,近年来,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和社交媒体的普及,黄谣的罪恶之手开始伸向校园,部分校园黄谣逐渐演变成校园欺凌事件,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破坏清朗的校园环境。
上海煊宏律师事务所
法律问题咨询电话:18916469285
业务范围:律师会见,取保候审,刑事无罪和轻罪辩护(主任律师带队,30年刑事案件办理经验,一对一服务。)
其他业务:民事纠纷类 离婚纠纷、借贷纠纷、遗产继承纠纷、劳动纠纷、邻里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