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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应县57岁村民杀害村委干部一审获死刑

发布日期:2025-01-13 阅读:338


山西应县57岁村民杀害村委干部一审获死刑

 

山西省朔州市应县村委干部因修村路遇害案有了最新进展,1月10日,记者从58岁死者方某亲属处获悉,杀人凶手雷某一审被朔州中院判处死刑。

一审法院认定杀人动机卑劣,杀人手段极其残忍,应予严惩

朔州中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显示,57岁雷某系应县大临河乡柳坪村村民,被害人方某系大临河乡长城沟村两委委员。

雷某辩称,2022年冬天认识方某。因方某带人修路,从其父母坟地路过,毁坏其父母坟地,故怀恨在心,萌生杀人恶念。

法院审理查明,2024年6月30日上午8点半,雷某拄拐与前来柳坪村送白面的方某扭打过程中,从腰后抽出尖刀朝方某连续捅刺数刀,致其身亡。经法医鉴定,方某全身多处刀伤,其中最大创口23.2cm×16cm,其颈部气管、血管及肌肉等均离断。

 

案发现场,行凶者雷某被控制

法院审理认为,雷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雷某主观恶性极大,杀人动机卑劣,杀人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予严惩。

2024年12月28日,法院以杀人罪判处雷某死刑,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4.86万元。

法院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雷某曾表示自己愿意赔偿死者亲属,但他没有钱。

方某的亲属告诉记者,2025年1月9日拿到法院判决书。雷某没有经济偿还能力,目前判赔的丧葬费并未支付。截至目前,雷某也没有提起上诉。

凶手弟弟作证称“村里修路没把我父母坟挖开,还有十多米远”

判决书载明,多位村民均证实,村里修路并未挖到雷某家的祖坟。

雷某弟弟作证称,“我哥哥将方某杀害后,就在地里坐着,吵闹着要自杀,并撩起自己的衣服露出肚皮,但最终没有自杀,他就躺倒在地里,我就打电话报警。”

雷某弟弟表示,双方矛盾源于3年前方某开垦荒地给村里人种,“这块地离我哥哥的牛圈不远,导致他放牛不方便。他平时不止一次说过要杀方某,包括我和我妻子。他平时随身带着刀,我们也都防着他。”

雷某弟弟证实:“村里修路时没有把我父母的坟挖开,修路的地方离我父母的坟还有十多米远。”

死者亲属认为村委干部为村民修路因公遇害,应认定工亡

长城沟村委会出具情况说明证实,2020年之后柳坪村、黑拉桥村等已合并于长城沟村,柳坪村隶属长城沟村管理。2021年10月长城沟村党支部选举为支委委员。11月,长城沟村委会选举为村委,并有相关任命文件。

 

谈及最终诉求,死者家属认为,方某作为村委干部,向乡县申请为村民修路,因为修路与雷某有过节,方某是因公在工作岗位遇害,应该认定工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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