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
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而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既遂以前放弃犯罪。
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即欲为而不能为;而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为而不为。
行为结果不同:犯罪未遂的结果是犯罪未逞,即行为人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但并不等于不发生任何损害结果;而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必须彻底地放弃犯罪,并且自动有效地防止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之法定犯罪结果的发生。
刑事责任不同: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对中止犯的处罚轻于未遂犯,其目的是鼓励犯罪分子不要把犯罪行为进行下去,从而有效地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免遭犯罪的侵害。
法律条文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十四条则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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